索 引 号: | lfbazhousjyj/2020-0104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的通知 |
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0-1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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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办)文教室、中学,市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冀宣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教体局学校法制安全股邮箱:anquanke215@163.com。 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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